译峨籁校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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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王斌
发布时间:2023-12-19 23:12:16

《译峨籁校注》扉页,本文由中心成员艾茂莉纂写
《译峨籁》,是明代四川井研人胡世安所编的关于峨眉山掌故的山志。虽然以前也有不少类似的著作,如《宋史·艺文志三》著录的二卷本《峨眉山记》,但这些著作都亡佚了,因此,《译峨籁》就成了现存最早的峨眉山山志,地位、意义都很重要。根据已故乐山文史学者毛西旁先生的校注本后记来看,上个世纪80年代的北京图书馆还有此书的纸本,但我们现在能看到的,只有此书之胶卷了。这就是说,《译峨籁》的孤本都没有了,只有胶卷还在,整理此书,刻不容缓。当然,也并不是只有我认识到了这本书的价值与整理它的意义,毛西旁先生做了一个校注本。客观地说,该校注本在专业性上是比较欠缺的,首先是过录文字上存在不少错误,因为他是根据骆坤琪、郑必辉的钞本的再誊录本而来的,可想而知;其次是注释太简单了,主要注一些文史常识,对于相关典故、一些诗文作者的事迹挖掘不够;第三是对于原书本身存在的一些错误,没有发现,也就谈不上深入的考辨了。还有一个需要说明的是,当时的校注本是内部印刷的,流传度不广,也就难以为学术界所用。有鉴于此,我对此书重新进行整理与注释。值得高兴的是,国家图书馆公布了《译峨籁》胶卷的全文图像,为我的校注工作提供了方便。
这次校注,以《译峨籁》的胶卷为底本,以蒋超的《峨眉山志》为重要参考,补充了七篇序文和一篇《道里纪》,基本上还原了《译峨籁》的面貌。下面就简要说说这次校注所做的工作。
从文本整理方面来说,我们做了三方面的事情。第一,是据《峨眉山志》补入七篇《译峨籁》序文。这七篇序文的编排顺序,依照的就是《峨眉山志》中收录的顺序。第二,是补入了《道里纪》。现存的《译峨籁》胶卷中并无此篇,但根据陈之遴的序文,的确当有此篇,故补入。第三,是据他书对《译峨籁》的错简现象进行了修订,毛西旁校注本将《文翰纪》放在《道里纪》之后,改动了文献原貌,我们这次还是依据底本,尽量保持古书原貌。这三个方面的工作,是文献整理的基础,给读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文本。尤其是我们还将原书的错简图像附在后面,有助于研究者复核与考证。
从校勘方面来说,我们解决了原书大量的文字错误问题。这种错误包括两个方面的,第一种是纯粹的误刻,第二个是涉及到相关典故的。误刻方面,有比较简单的形近而误,如将”璧“误作”壁“(p12)、”狒“误作”彿“(p17),这是可以根据上下文就能判断的。也有比较复杂的,比如将”奉“误作”春“,虽然有形近的因素,但贸然校改,还是缺乏根据。我们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,发现袁子让的《游峨山记》有类似记载,正作”奉“(p47),这样先校改,再说明文献用例,并进一步考证这个事情发生的时间,就比直接凭感觉而改字要严谨、科学。涉及到相关典故的误字,就更难了,首先我们必须发现这个字错了。《译峨籁》今存就一个版本,是没办法用对校来发现问题的,我就用最笨的办法,本着一定要将原文读懂的态度,不懂的就去查资料,利用各种手段去查。比如前面提到的”化人无择“”雾光“,我就是把他们当成人名,去找各种旧注,终于知道它们并不是这样写的;又比如《典籍纪》中的《飞行羽经》,原作”飞玄羽经“,我就把它当成一种道经,去找各种道经目录,终于发现应该作”飞行羽经“,作”飞玄羽经“是因袭了《蜀中广记》的错误(p58)。这就不但发现了错误,解决了问题,还顺带探明了《译峨籁》的资料来源。并且,我们所做的校勘改动,皆严格出注,所有的引书皆标明详细的版本,是经得起检验的。
此外,我们还利用大量的诗文别集来进行校勘。这种校勘,某种层面上可以发现一些错误,改正相关文字;另一方面来说,则提出了不同的文本,比如喻时所作《问峨》诗(p160),既载于嘉靖二十四年刻本《吴臯先生文集》卷一,又载于嘉靖四十五年刻本《海上老人别集》卷一,两个别集的记载本身差异很大,《译峨籁》的记载与二者又有差异,这就不可能校出所谓对错了,提出一些异文,让读者自己去品味,这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。
从注释方面来说,我们主要注释历史典故,挖掘一些与文本相关的信息,比如诗文作者的资料,比如诗文的大致作年等。而这些工作,在毛西旁的整理本中是很欠缺的。不能苛求前贤,也就不谈这一点了。但需要诚恳说明的是,注释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,也是一个很难的问题。难度之一就在于把握注释的标准。毛西旁的注释点主要在于年号、人物、书名,过于简单。而我在注释的过程中,又可能片面地对读者群有了较高的期待。比如”鬼车“(p162),《易·睽卦》中有”载鬼一车“之语,《本草纲目》中专收了这个词条,又名九头鸟,在我看来是比较常见的一个词,所以就没有出注。又比如《宗镜纪》关于岩下老人的记载,《译峨籁》是没有错误的,一般人甚至会觉得不需要出注。但我引了正德《南康府志》《广博物志》《空同集》《豫章诗话》《钦定四库全书总目》等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详细考辨,可能又会给人”以注乱经“之嫌。然而我认为,注释讲究的就应该是深度与广度,别人已经说了的,我就少说或者不说,别人讲不清的,我就多说,甚至大胆地说,只要有根据,或能成一家之言。如《典籍纪》中引《峨眉传》,有一段所谓孙思邈所作的铭文,其中”吹嘘二無“一句,”二無“明显讲不通,我根据《清江三孔集》卷二、《世经堂集》卷九的记载,校改为”吹嘘二炁“。编辑同志还觉得奇怪,为什么这两本书都是用的”吹嘘二氣“,我要改成”二炁“。虽然这两个是异体字的关系,但道经中往往喜欢用”炁“,且作”炁“,与”無“在字形上相关,这也许就是其致误之因。这种改动与注释,在某些学者眼中,可能又显得多事、大胆,但我觉得这个改动是站得住脚的。
除了在注释典故方面,我本着求深、求广的宗旨,做得比较专业外,我对《译峨籁》的错误也有不少考订。比如《文翰纪》引《水经注》之语(p91),毛西旁先生老老实实去翻书,并没有在与四川相关的卷次中找到原文,所以怀疑这不是《水经注》的内容。而我们利用全文检索系统,发现这个内容的确保存在《水经注》中,但与四川并无关联,而是与湖南境内的洣水所经之峨山县相关者,实不当收入《译峨籁》。又比如《方物纪》引韦应物”灵物出西川“之诗,”川“字,韦诗实作”山“,所谓西山者,指滁州州西诸山,而韦氏并未入蜀,这首诗也是不应该收入《译峨籁》的。这就深入挖掘了《译峨籁》在文献本身存在的问题,可以祛除疑窦,避免以讹传讹。
当然,我们的整理与注释还存在一些未尽之处。比如《宗镜纪》引灵龛和尚事,中有”处处非干佛“(p83),毛西旁据《五灯会元》改为”出处“,我查到《蜀中广记》卷八五引作”处处“,所以就没有改动,但一时又忘了说明这处异文。又比如《诗歌纪》录杨慎、余承勋之《峨眉联句》,中有”桐孙伯牙琴,篠翁伶伦籥”一句(p137),我将伶讲成刘伶,当初只是觉得刘伶与伯牙都是一个人,都是高士,如果理解成一般的伶人,谁又能说没这个可能性呢?这些问题,都还是显得不够谨慎,也是我以后要注意的地方。
至于本书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,我觉得就是可能会为峨眉山的历史文化提供一些资料,为宣传峨眉山起到一些作用。但究竟有多大的价值和影响,要看读者反馈了。
总体而言,我是本着抢救性整理现存最早的孤本峨眉山志书的宗旨来做《译峨籁》的校注工作,在校勘、注释、考证方面,做了前人没有做的。虽然还存在一些缺陷,但作为峨眉山历史文献研究的铺路石,应该还是有一些用处的吧。